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眼横鼻直,气清骨寒。手眼外应金篦快,身心内照玉壶宽。
机丝交织兮春华蔟蔟,与物齐平兮梦蝶团团。性习林泉,身心信缘。
长虹敛雨,照雪倚天。头头物物随宜说,刹刹尘尘各住禅。
妙触出碍,幻成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