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倚阑观四远。近有客登临,故相磨难。山形欠舒展。
小峰峦云树,晦明更变。江淮楚甸。又何曾、分明在眼。
但临深、自觉身高,未可便名博见。
休辨。吾心乐处,不要他人,共同称善。痴儿浅浅。因他谩说一遍。
问还知宴坐,回光收视,大地河山尽现。待于中、会得些时,举觞奉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