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被迫与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官身肯听俗,人事直强亲。开窗对脩竹,笔墨得具陈。
俗子有时来,挥去防怒嗔。相看久不厌,陈子清且真。
昨宵一雨馀,村村农事新。我亦思驾言,出门免冲尘。
是邦亦有园,以鸟视其人。宁从穷巷居,鸡犬喧四邻。
刘君方授徒,曾君说人伦。室屋不寻丈,猗猗几长身。
未嫌酒杯薄,政爱茗椀醇。曾君索我诗,出语愧逡巡。
烦君隶书题,笔意堪嗣秦。春游有如此,省费能全神。
但恨子胡子,招要不能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