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渡南已四叶,继统属济王。祀国支圯柱,前星掩寒芒。
帏妍肇牝晨,奴谋肆鸱张。两潘为义激,不顾百口戕。
起以奉其主,近在苕水阳。天津斡斗杓,海底洗日光。
人非霍狄俦,谁是涉险航?闻其被戮时,母老两鬓霜。
吐辞语观者,令人殊激昂。吾见宋忠臣,虽死犹不亡。
至今草间燐,荧荧出幽房。北城鸿禧寺,栋宇自萧梁。
两潘举义日,俾众听钟撞。哀哉城门火,遽遗池鱼殃。
遂指寺逆地,潴宫示非常。田断饭僧粥,炉冷供佛香。
金像久颓剥,青苔重悲凉。仰惧枅栱坠,俯叹榛莽长。
残僧四五人,饥用篾束肠。敬也业尤白,宴坐不下堂。
家本蜀杨氏,能言寺之详。补苴罄衣钵,创巨医难良。
更今百廿年,我来重彷徨。潘忠世莫雪,寺废人弗伤。
天高莫之诉,题诗空慨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