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洞庭湖山山绝奇,大山如龙小如龟。弄珠曳尾自游戏,不肯吹浪如蛟螭。
岳阳楼前铁为械,古人欲断蛟螭害。蛟螭为害甚巴蛇,遗冢犹存足为戒。
七百里湖涵太虚,春夏涨溢秋冬枯。惟有龟龙长自在,不知几见桑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