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结缡,便遭大变,而累淑女,相依外家。未尝以家门衰,微见颜色。虽德曜齐眉,未可相喻。贤淑和孝,千古所难。不幸至今,吾又不得不死,吾死之后,夫人又不得不生。上有双慈,下有一女,则上养下育,托之谁乎?然相劝以生,复何聊赖!芜田废地,已委之蔓草荒烟;同气连枝,原等于隔肤行路。青年丧偶,才及二九之期;沧海横流,又丁百六之会。茕茕一人,生理尽矣!呜呼!言至此,肝肠寸寸断,执笔辛酸,对纸泪滴,欲书则一字俱无,欲言则万般难吐。吾死矣,吾死矣!方寸已乱。平生为他人指画了了,今日为夫人一思究竟,便如乱丝积麻。身后之事,一听裁断,我不能道一语也。停笔欲绝。去年江东储贰诞生,各官封典俱有,我不曾得。夫人,夫人!汝亦明朝命妇也。吾累汝,吾误汝,复何言哉!呜呼!见此纸如见吾也。外书奉秦篆细君。
译文
我与你成婚仅仅三个月的时候,便遇到了大的动乱,连累你住在自己父母家中,你从来没有因为家庭的盛衰而流露出不如意的神色。即使贤德的孟光,也不能和你相比。贤惠和顺、孝敬老人,是自古以来难以做到的。不幸的是到了今天,我又不能不死;我死了以后,你不得不独自活下去。上有两位母亲,下有一个女儿,赡养老人、抚育幼女,能托付给谁呢?然而我劝你活下去,你又有什么可依靠的呢?荒芜的土地已经任凭它长满了杂草;同族的亲属也如同无关的路人一般。你年纪轻轻就要失去配偶,才刚刚18岁;在这天下大乱之际,你又遭遇了厄运。孤孤单单,生活的道路已经穷尽了。唉! 写到这儿,我肝肠寸断。拿着笔心中酸楚,面对着纸泪水不断滴下,想写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想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我就要死了,就要死了!内心已乱。一生为别人指点安排,清楚明白得很,现在为你想一想结局,心中竟如同一团乱麻。我死后一切事任凭你考虑决定,我不能再说一句话了。放下笔来痛苦欲绝。去年江东储君诞生,各位官员都得到了封典,我没有得到。夫人,夫人!你也是先朝的命妇啊。我连累了你,我耽误了你,还再说什么呢!唉,看到这封信就如同见到了我。致妻子秦篆。
注释
结缡(lí):古代女子出嫁,母亲把佩巾结在女儿身上,称为结缡。此处为成婚的代称。
大变:指清兵攻占江南一带,作者之父夏允彝抗清失败,投水自杀。
德曜齐眉:贤德犹如孟光。孟光,东汉梁鸿之妻。其夫妻相敬如宾。曜,光耀,明亮。
双慈:指作者的嫡母:盛氏,生母陆氏。
聊赖:凭借,寄托。
同气连枝:有血统关系的亲属,指兄弟姊妹。
丧偶:死了丈夫或妻子谓之丧偶。
二九之期:指作者妻子当时十八岁。
沧海横流:喻天下大乱,社会动荡不安。
丁百六之会:遇到厄运。丁,当值。《后汉书·岑彭传》:“我喜我生,独丁斯时。"百六,古时有百六阳九为厄运之说。
茕茕(qióng):形容孤单无靠。
生理:生计。
方寸已乱:形容极其悲痛。方寸,指心。
指画了了:意思是对事情的指点安排,清楚明白。
究竟:穷尽,完毕。
裁断:判断,决定。
储贰:即侍君、太子。指南明隆武帝朱聿键的儿子。
封典:封建时代,皇帝给官员以及官员的祖先,父母、妻子的荣典。
命妇:古代受朝廷封号的妇女,享有各种仪节上的待遇。一般多指官员的母亲和妻子。
细君:妻子的别称。 ▲
1647年(永历元年)夏,因托人向鲁王上表谢其遥控中书舍人事被发觉,夏完淳被捕,拘禁在南京狱中,期间,他写了这封给妻子的绝笔信。
夏完淳是一位著名的民族英雄,面对敌人的屠刀,他毫不畏惧;对与自己相依为命的亲人,他满含柔情。身陷囹圄之中,即将奔赴刑场,他仍不能忘情于结发妻子,用这封绝笔书表达了对妻子的思恋、感激及歉意,感人至深。
结婚仅仅三个月,便逢清兵攻占江南。夏完淳离开新婚妻子,毅然投身到了抗清斗争之中。妻子只能回到娘家暂住,毫无怨言。如今,夏完淳即将面临被杀的命运,妻子不仅要赡养年迈的老人,还要抚养年幼的女儿。家中的田地已经荒芜,亲戚朋友如同陌生人,生活艰辛无比。作者想到这些,心中痛苦万分,泪流满面,却束手无策。回忆起去年其他官员都曾得到皇帝的恩典,而自己却未曾得到,未能为妻子留下任何家业和名誉,不禁深感愧疚。
这封信虽然篇幅不长,却是作者用血和泪写成的。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几次悲痛欲绝,几乎无法继续写下去。然而即使如此,他也不愿向敌人低头求饶。宁愿自己承受生离死别的痛苦,也要保持堂堂正正的姿态,大义凛然地赴死。这正是这位少年民族英雄的光辉形象。
这封信还表现了这位民族英雄平等地、满怀敬意地对待妻子,是一位侠义柔肠的豪杰。他不是不热爱生活,不是不爱妻子女儿,但为了民族大业,为了反抗侵略,他可以置国家于小家之先,置个人安危于不顾。 他之所以英勇奋战,甚至于献出生命,实际上是为了亲人后代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
夏完淳(1631年10月4日—1647年10月16日)原名复,字存古,号小隐、灵首(一作灵胥),乳名端哥,汉族,明松江府华亭县(现上海市松江)人,明末著名诗人,抗清英雄。夏允彝子。七岁能诗文。十四岁从父及陈子龙参加抗清活动。鲁王监国授中书舍人。事败被捕下狱,赋绝命诗,遗母与妻,临刑神色不变。著有《南冠草》、《续幸存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