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春闱榜揭长安日,二百人中无旧识。识君久矣羡君贤,求美岂知遗国色。
人生出处固有命,举措未明畴塞责。我惭无地君见容,不但娄公称盛德。
相逢剧饮如吸川,荣辱且付金樽前。华阳咫尺终须到,肯向河东号斥仙。
法会三日上之临幸十三日天雨娑罗树子近臣得之以奏献焉十四日诏皇太子诸王同观法会赋迎驾
千骑东华玉辇来,钟山浑胜妙高台。旌旗宝树重重入,楼阁香云一一开。
仙仗斋从三日幸,春官诏许五王陪。近臣共说天颜喜,收得婆罗树子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