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五月的火焰山行人稀少,看着您骑马迅疾如飞鸟。
都护军营在太白星西边,一声号角就把胡天惊晓。
注释
武威:即凉州,今甘肃武威。判官:官职名,为地方长官的僚属。碛西:即沙漠之西,指安西。行军:指出征的军队。
火山:即火焰山,在今新疆,从吐鲁番向东断续延伸到鄯善县以南。
都护行营:指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行营。行营:出征时的军营。太白:即金星。古时认为太白是西方之星,也是西方之神。
角:军中乐器,亦用以报时,略似今日的军号。
这首诗载于《全唐诗》卷二百零一,是一首即兴口占而颇为别致的送行小诗。首句似即景信口道来,点明刘判官赴行军的季候(“五月”)和所向。“火山”即今新疆吐鲁番的火焰山,海拔四、五百米,岩石多为第三纪砂岩,色红如火,气候炎热。尤其时当盛夏五月,那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鸟飞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的。鸟且不敢飞,无怪“行人少”了。所以此句还写出了火山赫赫炎威。而那里正是刘判官赴军必经之地。这里未写成行时,先出其路难行之悬念。
接着便写刘判官过人之勇。“看君马去疾如鸟”,使读者如睹这样景象:烈日炎炎,黄沙莽莽,在断绝人烟的原野上,一匹飞马掠野而过,向火山扑去。可见那骑者身手是何等矫健不凡。以鸟形容马,不仅写出其疾如飞,又通过其小,反衬出原野之壮阔。本是“鸟飞千里不敢来”的火山,现在竟飞来这样一只不避烈焰的勇敢的“鸟”,令人肃然起敬。这就形象地歌颂了刘判官一往无前的气概。全句以一个“看”字领起,赞叹啧啧声如闻。
“都护行营太白西。”初看第三句不过点明此行的目的地,说临时的行营远在太白星的西边──这当然是极言其远的夸张。这样写却显得很威风,很有气派。细细品味,这主要是由于“都护行营”和“太白”二词能唤起庄严雄壮的感觉。它们与当前唐军高仙芝部的军事行动有关。“太白”,亦称金星,古人认为它的出现在某种情况下预示敌人的败亡(“其出西失行,外国败”,见《史记·天官书》)。明白这一点,末句含意自明。
“角声一动胡天晓”这最后一句真可谓一篇之警策。从字面解会,这是作者遥想军营之晨的情景。本来是拂晓到来军营便吹号角,然而在这位好奇诗人天真的心眼里,却是一声号角将胡天惊晓(犹如号角能将兵士惊醒一样)。这实在可与后来李贺“雄鸡一声天下白”的奇句媲美,显出唐军将士回旋天地的凌云壮志。联系上句“太白”出现所预兆的,这句之含蕴比字面意义远为深刻,它实际等于说:只要唐军一声号令,便可决胜,一扫如磐夜气,使西域重见光明。此句不但是赋,而且含有比兴、象征之意。正因为如此,这首送别诗才脱弃一般私谊范畴,而升华到更高的思想境界。
此诗不落一般送别诗之窠臼。它没有直接写惜别之情和直言对胜利的祝愿。而只就此地与彼地情景略加夸张与想象,叙述自然,比兴得体,颇能壮僚友之行色,惜别与祝捷之意也就见于言外,在送别诗中堪称独具一格了。▲
唐玄宗天宝十载(751年)五月,西北边境石国太子引大食(古阿拉伯帝国)等部袭击唐境。当时的武威(今属甘肃)太守、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将兵三十万出征抵抗。此诗是作者于武威送僚友刘判官(名单)赴军前之作,“碛西”即安西都护府。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南阳市)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天宝三载(744年),岑参进士及第,守选三年后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在天宝末年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幕府判官。唐代宗时,岑参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市)刺史,故世称“岑嘉州”。约大历四年(769年)秋冬之际,岑参卒于成都,享年约五十二岁(51周岁)。文学创作方面,岑参工诗,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以及异域的文化风俗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
将军伟然淮海豪,身长九尺腰带刀。读书万卷不得意,要扶鳌极抟鹏霄。
天生奇材必有用,持戟殿前色飞动。名标宿卫莅亲军,出试戎韬历蛮洞。
乃者红苗暗九溪,苗氛涨毒溪东西。夹岸旌旗天杳杳,万山鼓角声凄凄。
将军手提三尺铁,夜半横行入虎穴。飞落空中霹雳声,白是刀光赤是血。
五寨榛芜路已通,南山负嵎尚潜踪。尔时总制张经略,驰檄将军趋首功。
将军突出间道口,矢石在前追在后。裹疮转战九死余,缒险梯空身不有。
捷书申报大府来,枷杻赤立啼尘埃。力劝受降止尽杀,岂知骸骨半成灰。
横坡老稚将不免,苦赖将军丐残喘。好生恶杀上帝心,忽以民命同鸡犬。
至今九溪千万家,将军功德流无涯。试看当时宝刀在,英灵出匣生风沙。
不见于公驷马吕虔佩,早卜他年子孙贵。公侯将相非偶然,义结仁深动天地。
此刀杀人复活人,蛟龙气涵江海春。寄语人间报恩子,忽弃蝼蚁争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