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与之字伯可,号顺庵,洛阳人,居滑州(今河南滑县)。生平未详。陶安世序其词,引与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驻扬州,与之上《中兴十策》,名振一时。秦桧当国,附桧求进,为桧门下十客之一,监尚书六部门,专应制为歌词。绍兴十七年(1147),擢军器监,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桧死,除名编管钦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
翰墨绝畦径,言词中律度。笔落风雨惊,诗得江山助。
不食烟火语,说到精髓处。升堂必入室,由道谁不户。
达者无后先,成贤特指顾。要亦认意思,初不在章句。
伊欲登坛场,且阔著地步。其中有活法,此理若大路。
所差只毫釐,相去已冠屦。兰室味本同,莲社约此去。
把定心鸿鹄,直须盟鸥鹭。多才夙究明,一见已颖悟。
貂续不胜情,用得以布露。
余平生不至庐山六月廿八日夜梦同孙季蕃游焉林木参天瀑声如雷山中物色良是一刹甚幽邃傍人告曰此中 其二
泉声㶁㶁树苍苍,云有高僧占一房。粮绝罕曾起烟火,佛来不肯下禅床。
缁流谁可传宗旨,黄敕难招坐道场。何必真分一间住,偶为但过亦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