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老人年六十,生理常刺促。归无一棱田,此事乱心曲。
妻孥渺相望,幼稚炯在目。师今遇龟溪,山水无尽绿。
石壁严宝坊,泉甘宜杞菊。但恐斋厨空,眼饱不救腹。
并山行径微,草露湿人足。师访老人家,门前有修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