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1436年—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代名臣、诗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鲟黄不减鲸与鳣,逆风鼓鬣喷腥涎。渔人不顾浪如山,谈笑坐致扁舟前。
一钩香饵不得去,何用大网相萦缠。挥刀纷纭脔肉骨,巨口噞喁诚可怜。
珍鲊万瓮不论钱,头颅万里赪行肩。星郎日参玉版禅,颇厌蔬食供盘筵。
尚书亲作孟宗寄,坐觉匕箸生春妍。却笑多事张茂先,光怪异说空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