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古崧台,双阙杳无踪。忆潮平、细浪溶溶。龙舟渡马,依然先帝玉花骢。
冲冠发指,旗挥星落,血斩蛟红。怨苍梧,班管泪,沈白日,瘴云中。
更背飞,孤影飘蓬。今生过也,魂归朱邸旧离宫。苔残碧瓦,鸳鸯碎,蔓草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