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勿畏乎?

出自两汉刘向的《曾子不受邑

曾子衣敝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勿畏乎?”终不受。孔子闻之,曰:“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选自汉·刘向《说苑》)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曾子穿着破旧的衣裳在地里耕种。鲁国的国君派人到他那里去封赠他一座城镇。说:“请用这座城镇的收入,修饰一下你的服装。”曾子没有接受,派来的使臣便返回了,不久后又来了,可曾子仍然没有接受。派来的人说:“先生不是有求于国君,完全是国君自己封赠给你的,为什么不肯接受呢?”曾子说:“我听说过,接受了人家赠送的东西,就怕得罪人家;给人家东西的人免不了会骄横。纵然鲁君赠送我采邑,没有对我表现出骄横,我能不怕他吗?”最后,还是没有接受。孔子知道了这件事,说:“曾参的话足以保全他的气节。”

注释
①曾子,即曾参。
②邑,城镇。致邑,封赠一座城镇。古代诸侯封给卿大夫的土地,称做采邑。鲁国国君送给曾子一座城镇,不同一般馈赠,应视为封赐。
③修:修饰。
④奚:何,为什么。
⑤不我骄也,我能不畏乎 ? 即使国君对我有了赏赐以后,不傲视我,但我能不畏惧吗?
⑥使:命令,派遣。
⑦于:向。
⑧全:保全。
⑨敝:破旧
⑩受:接受
⑾反:同“返”,返回▲

寓意

  无功不受禄,这是理所当然。曾子对鲁国,没有什么贡献,而鲁国国君,要给他一座城镇,仅仅是为了帮助他修饰仪表。虽然这是国君的一片好心,是他对曾子的敬重。但是,如此丰厚的馈赠,曾子不肯接受,不敢接受,也是有道理的。他回答鲁君派来的人所说的一段话,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却是反映了出于寻常的馈赠,正直的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种负疚的心理状态和思虑。亲友间的相互赠送,系于情谊,不必过于拒让,因为彼此没有什么报答不报答。但是,如鲁君以采邑相赠,非同小可,有必要拿曾子的话来考虑考虑,是否应该接受。

刘向

刘向

刘向(前77年—前6年),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世居汉代楚国彭城,仕于京师长安,祖籍沛郡丰邑(今属江苏徐州),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刘歆之父。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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