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1436年—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代名臣、诗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黑公自名将,倾盖禺山坡。谈兵樽俎间,只手提天戈。
适当喉舌地,国脉在运河。锁钥固荣卫,腹心赖调和。
文武有吉甫,庙算帝心嘉。忠信挞秦楚,一心不在多。
倭奴偏水战,出没淩苍波。短兵慎相接,长技我爪哇。
丈人出奇计,攻守万无差。吾有进取策,并用夫如何。
请调三土州,家兵强莫过。亲裹土粮来,无费我公家。
功成酬以爵,否则削有加。乌艚绝港口,众兵如刈麻。
二策须兼举,相与灭么么。钟鼓闻天地,晏眠嬉且歌。